享乘用车待遇!这个城市买皮卡补贴4000元原创
2020-06-17 13:03:59 来源:皮卡网 作者:张瑞
6月15日,福建省漳州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漳州关于促进乘用车消费活动的通告》,从6月16日起,漳州市民购买汽车可享受现金补助。
《通告》中指出,可享受补贴的乘用车包括轿车、小微型客车、小微型面包车、旅居车、越野客车、多用途货车(皮卡)等主要用于乘坐的汽车,消费者购车每辆可享3000元补贴,同时,在活动有效期内实行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凡售出或报废原有旧车的同一消费者可再获得一次性1000元补贴。
在此之前,郑州、南昌、珠海、广州、佛山等城市都已经出台了促汽车消费政策,而漳州与之相比,除了同样享有真金白银的利好之外,将皮卡划到乘用车区间享受补贴更是值得振奋的消息,这表明当地对皮卡的定位并非货车,未来皮卡在车权、路权上也有望取得更进一步的突破。
《通告》要求,消费者在漳州市购买乘用车,包括轿车、小微型客车、小微型面包车、旅居车、越野客车、多用途货车(皮卡)等主要用于乘坐的汽车,所购的裸车单价不少于50000元(以发票开具金额为准),且在本市上牌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每辆3000元补贴。单个消费者限申报一次、最高不超过5辆,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0元。消费者为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需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6月16日)前在漳州市完成注册登记。
上述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于活动有效期内在本市报废注销或售出本消费者原有的旧乘用车(限漳州号牌),再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仅报废或过户原自有车辆、未购买新车的不予补助。
具体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