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箱不可三面开、核载不超500 kg!皮卡车技术标准征求意见原创
2020-10-30 14:03:56 来源:皮卡网 作者:张瑞
自推荐性国家标准《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计划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以来,国内皮卡行业一直对其保持着紧密关注。这是国内第一部健全、规范、科学的皮卡车技术标准,实施后,皮卡车将在技术层面脱离“轻型货车”户籍,以“多用途货车”的身份独立存在。
近日,皮卡网得到消息,由整车分标委组织制定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的术语定义、尺寸、质量、功能以及性能等有关要求,以解决多用途货车与微型货车、轻型货车等类型车辆难以区分的问题,同时对多用途货车的客用属性以及牵引功能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标准首先从整车标志、比功率、尺寸、装载质量、爬坡能力等方面对皮卡车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货箱长度不大于1850 mm、座椅间距不小于650 mm、额定载质量不大于500 kg等详细要求,以保证皮卡车的客货两用属性及行驶安全。
同时,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标准提出,皮卡车的碰撞性能,安全带、儿童约束系统及固定点,座椅及头枕,制动,视野,除霜除雾,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轮胎等车身及附件的技术要求应与乘用车有关指标保持一致。
但因为皮卡车对动力性有更高的需求,在排放、油耗、噪声等节能环保方面相关标准尚不具备向乘用车靠拢的条件,所以在节能和环保方面,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料经济性、车内空气质量以及电磁兼容性等技术要求与现有标准保持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标准对皮卡车的拖拽牵引性能做出了明确规定。拖拽牵引性能是皮卡车的显著的多用途显著特征之一,但其在牵引能力和牵引方式方面与乘用车、商用车存在显著区别,现有国内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并不适用。
因此,标准针对皮卡车的拖拽牵引装置、电连接器,以及皮卡车在牵引最大总质量的挂车时、牵引中置轴挂车时等不同情况下提出了具体规定,这也是皮卡车首次在拓展功能方面做出明确规范。
此外,为保证皮卡车在运送货物时能够安全可靠,标准针对货箱部分做出了更多要求。除了要求装备至少4个系固点且对称分布、货箱顶盖应为硬质结构、轮胎应使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并带有胎面磨耗标志等,标准还提出,货箱应只有货箱后栏板为可开闭状态,与普通货车进行有效区分,也就是说,皮卡车的货箱不能设计为三面全开的形式。
需要说明的是,标准对皮卡车的动力形式不做限定,但适用于双排座椅皮卡车,不适用于单排皮卡车。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皮卡利好政策,以推动国内皮卡市场以及旅游休闲经济的发展。但由于没有专门针对多用途货车的技术标准,该类车辆属性尚不清晰,导致皮卡解除进城限制等政府鼓励政策难以有效实施,推动作用大打折扣。
《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出台,能够明确多用途货车术语定义、尺寸、质量、功能以及性能等有关要求,为企业产品设计开发、提升产品技术水平提供指导,为有关部门更好地管理多用途货车、国家和地方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参考。
目前,《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并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皮卡行业相关人士可提出宝贵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工作组将根据标准制修订流程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工作,计划明年完成标准报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发布实施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