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基本不限行!深圳今起实施货车限行新政
2020-02-23 14:01:08 来源:皮卡网 作者:张瑞
昨天,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货车限行新政,为在防疫期间支持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兼顾防疫和复工复产需求,深圳交警针对提前申报信息的货运车辆推出一系列便利措施。其中,包含微型货车、轻型货车在内的小型货车除深南路每天7时至20时禁行、沙湾路每天0时至24小时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许全天通行。
据了解,在复工复产期间,交警部门对货运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免于处罚。如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未按规定鸣喇叭等轻微交通违法原则上不予处罚。前期已经被暂扣的货运车辆,以及行驶证、驾驶证暂扣期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员,推出通过视频办理进行结案,并邮寄返还证件的便利。
具体规定如下:
一、大型货车限行调整:
除深南大道等14条重要干线道路仍保持24小时限行外,原则上对其他所有实行0时至24时限行(限全天)和实行7点至22点限行(限白天)的区域和道路全部调整为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原有限高峰的道路调整为不限行,具体如下:
(一)每天0时-24时限行的道路:
深南大道、深南东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福强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罗沙路、沙湾路、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机场南路(含辅道)。
(二)2020年1月15日印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限制货车行驶路线和区域的通告》(深公交(通)〔2020〕19号)中除第一款道路外所有实行0时至24时限行和所有实行7时至22时限行(限白天)的区域和道路全部调整为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原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行(限高峰)的道路调整为不限行。
二、小型货车限行调整:
除深南路每天7时至20时禁行、沙湾路每天0时至24小时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许小型货车全天通行。
三、外地货车限行调整:
暂停对外地货车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的全市通行限制,执行和深圳货车相同的限行调整政策。
四、绿色物流区限行调整:
暂停实施《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设置绿色物流区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338号)中“绿色物流区”的全部限行政策。
五、以上所有货运车辆必须通过“深圳市车辆申报登记系统”进行防疫申报登记(通过星级用户或扫描入深车辆申报系统二维码),才可以适用以上限行政策,未进行防疫申报登记的车辆,仍按原限行规定执行。
六、特殊车辆管理:
对于重、中型自卸货车(泥头车)仍实行原有限行政策,但通过“深圳市车辆申报登记系统”完成申报登记的,原则上予以办理避高峰全天通行证。轻型自卸货车(小金刚)目前已执行电子登记,享有优待通行路权,如不完成申报登记,则暂停RFID电子车证,按照2019年12月24日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对柴油轻型自卸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340)限行范围进行执法。
纯电动物流车现已执行RFID电子登记制度,享有优待路权,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将暂停RFID电子车证使用,按照普通货车的限行范围进行管理。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不执行上述调整,仍按原限行范围执行。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的车辆不受我市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七、对于涉及防疫工作和保障城市生产生活供应的车辆,仍需在禁行道路通行的,我局将进行全天24小时网上办理。确保随时受理、当日办结,尽全力保障好防疫和复产复工工作。
八、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悬挂大型车号牌(黄牌)的货车,包括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不含重、中型自卸货车;小型货车是指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的货车,包括轻型或微型货车,不含轻型自卸货车。
九、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于3月1日起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3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