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宣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六 山西8市无过渡期
2019-06-29 16:11:09 来源:皮卡网 作者:皮卡胖编
距离7月1日还有2天时间,多省发布了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六的通知。各省实施区域有所不同、实施时间有所不同、过渡期的时间也有所不同。消费者在这几天购买国五车型时一定要咨询清楚,以免手续拖到7月1日以后,有的地区无法上牌。
山西8市:没有过渡期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官方微信昨天发布消息,2019年7月1日起,山西省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重点区域具体指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吕梁、晋中、临汾和运城等8市。
2019年7月1日之前,已经销售并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但还没有办理登记及手续的“国五”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办理登记业务,2019年7月1日之后,省内重点区域是不允许销售也不允许办理国五车辆手续的。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该符合轻型汽车的国六排放标准、6a阶段标准。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的重型柴油车应该符合重型柴油车的6a阶段标准。没有过渡期,要购买皮卡新车的消费者注意了,这8市不要再买国五。
陕西8市:1个月过渡期
陕西省也已明确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陕西关中地区将禁售国六以下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关中地区包含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
在这些区域内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汽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但在国六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国六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也就是说轻型汽车国六的过渡期为1个月。
广东:3个月过渡期
广东省昨天也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规定,在广东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有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可在9月30日之前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北京:轻型汽油车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昨天,北京市正式发布《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提前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通告》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如果是购买家用汽车和汽油皮卡,则在2020年1月1日起才实施国六。这半年时间,国五还是可以正常销售、上牌的。
而北京则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凡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北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3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