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9月1日起 皮卡等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原创

2018-06-29 11:45:03 来源:皮卡网 作者:穆伟

  近日,小编从公安部获悉,2018年9月1日起,皮卡可以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重磅!9月1日起 皮卡等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


  今年以来,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集中推出4方面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在第13条明确指出: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重磅!9月1日起 皮卡等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

 

  年检一直是让皮卡用户耿耿于怀的一件事,按照规定,皮卡车主从车管所申请注册后,10年以内每年年检1次,如果超过了10年,则需要每年年检2次。换句话说,一辆皮卡使用的年限越长,需要检验的次数就越频繁,这意味着皮卡用户至少一年就要去车管部门报道一次,还必须返回登记地,如果无法返回登记地区,则要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十分麻烦。对于总是奔波在路上的皮卡用户来说,一年一检本就闹心,地域限制又在无形中增加了一道束缚。

  

  此次跨省异地检验推行后,这种烦恼将会得到缓解,用户不必为了年检两地间往返,异地检车时的委托检验手续也得以取消,年检程序优化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虽然距离皮卡用户梦想中的“取消年检”还有一定距离,但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好事。


  除此之外,近两年对于众多卡友来说,是令人愉悦的年份,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去年起,我国对皮卡的管制制度有了很大的改变。其中包括以下几点:


重磅!9月1日起 皮卡等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


  第一点,2017年1月,湖北、新疆两地开放了皮卡进城制度。据了解,其中包括湖北十堰、荆州、天门、恩施、咸宁、黄冈等在内的十五个州市全天候取消了皮卡限行制度。而新疆除了乌鲁木齐和喀什外,其他地方也都已经解除了皮卡禁行制度。再加上前年的河北、辽宁、河南和云南四省解放皮卡限行,可以预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全面放开皮卡进城制度。


重磅!9月1日起 皮卡等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


  第二点,2017年10月中旬,陕西省开始为轻微型货车办理电子标签,皮卡也包括在内,也就是说自去年10月开始,陕西的皮卡上高速不用再停车排队过收费站,可以直接走ETC专用通道。随后,2018年4月起,甘肃省同样为皮卡办理ETC,皮卡路权待遇提升势在必行。


重磅!9月1日起 皮卡等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


  第三点,2018年年初,皮卡取消喷字、贴反光条。去年,我国对需要喷字和帖反光条的货车进行新的划分,半挂牵引车和多用途货车不再属于被喷字和贴反光帖的行列之中,而多用途货车指的就是皮卡,这项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重磅!9月1日起 皮卡等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


  第四点,我国交通运输部发声,到2018年年底,将全面取消皮卡运营证办理的工作,取消4.5吨以下的货车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皮卡虽然属于货车,但基本上所有的皮卡质量都没有达到4.5吨。就上述四点政策和机动车可跨省异地检验来看,皮卡的春天即将来临。


  附件:


  《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点赞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