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互联网思维” 场景化销售是否适用于皮卡原创
2022-05-06 12:55:51 来源:中国皮卡网 作者:毛宇阳
场景化营销是互联网时代很常见的销售模式,通过移动互联网以及摸索用户信息定位目标消费者。近几年汽车市场场景化营销十分普遍,造车新势力便是其中翘楚。
传统车企的销售模式通常以“逼格”为主,发布会、广告等等宣传手段铺天盖地,而造车新势力则以互联网思维作为营销主体。像是特斯拉的马斯克亦或是小鹏汽车的何小鹏,他们都是自家品牌最大标签,利用自己的言行打造品牌效应,“为自己代言”。在固有宣传手段上,造车新势力也是最早结合互联网“网红”模式的企业,运用阶段性网红的热点炒热度,制造话题,达成裙带宣传效应。
回到我们熟悉的皮卡市场,现今的“互联网思维”汽车销售模式是否适用于咱们呢?同样适用,但是这个点确实比较难完全get到。
首先,现有的皮卡车企很难将产品以及品牌与某个创始人或者企业代表具体关联起来,毕竟这种从源头立名目的方式更适合“新晋者”。其次在场景预设上也存在难点,造车新势力的产品往往都会拥有相对应的场景预设,皮卡营销的核心难点在于设计和创建场景,毕竟多年的“工具”印象难以颠覆。假如产品属性带给消费者的感受大同小异,只有努力将体验做到极致。因此,皮卡场景的打造需要符合消费者的习惯、能够让顾客产生共鸣,才能够获得消费者认同和忠诚,将潜在消费者转化为实际消费者。皮卡企业在进行场景营销时需尊重用户的消费差异,发掘多样化的体验主题,满足消费者的精神和心理等多方面的需求,提供独特的消费体验。
皮卡产品在大多数人固有印象里还是工具车,如何以它为基点有效的开展场景并获得认同感,这个尺度是非常难以拿捏的。以长城炮系列为例,他们以多个应用维度为出发点,构建宣传模式网络,这样的方式在吸引圈层用户以及制造话题度上是很成功的。其次长城炮系列在“以人为本”上是大部分皮卡企业难以企及的。多数企业的车辆销售往往都止步于“卖出去”这一最终方式,消费者购车后基本与企业联系很少,但长城皮卡则以“炮”为核心,打造共同点,投入大量的资金与精力塑造“炮火联盟”,为用户场景化塑造上提供了坚实的纽带。皮卡文化的形成是需要消费者群体的固有认知发生变化,当这种变量基数达到一定规模时,皮卡文化自然形成。在促进皮卡圈层文化上,长城可以说是不遗余力。
造车要努力,营销也要不遗余力,不然很容易造了好车卖不出去。在场景化构建上,造车新势力还有很多可取点,例如时下非常流行的“联名”方式。企业与潮牌等打造合作,像是小鹏G3i推出NBA联名版产品,亦或是威马汽车陆续同元气森林、饿了么等企业合作,线上营造话题,线下举办生活场景活动宣传,扩充声势的同时还宣传了产品。
结语:营销不仅是靠噱头还要靠实打实的产品力,企业在造好产品的同时思考营销多样性是无可厚非,但切不可虚假宣传,毕竟良名堆积举步维艰,臭名宣传一日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