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营运与非营运车辆惹争议原创

2016-06-03 10:23:35 来源:皮卡网 作者:杨再舜

  今年清明在祭奠父母的省道上,笔者在加油站加好油刚出准备上大路时,只见有一帮子交警和路政运管人员在联合执法,被罚车辆停了一溜子,只见一皮卡车主与执法人员争吵哄闹得特厉害。皮卡车主一再强调此车系个人用车,非营运车辆,车上拉的是刚买的家用装修材料,还没拉完,还需跑1-2趟才能从装饰城拉完,所有的发票下趟才能拿到………但执法人员依旧不依不饶,不仅要扣车还要加倍罚款上万元,并声称车主态度恶劣并还阻挠执法,不仅此要扣车还要拘人,一时群情激愤,人车一下子将整条道路堵塞得水泄不通。


  记得笔者在九十年代和十多年前,在两家大型车企搞皮卡车时,就曾对皮卡车在使用过程所有环节都做过详细的调查研究,皮卡除和乘用车一样要交的费税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税费。当时就感叹到对皮卡车不仅此有车管上的歧视政策,而且私人购车虽没用于运输营业,但还需办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证,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养路费外,还需交纳营运保理费和道路运输保理费,全国各地区缴费额度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多辙上千元,少则几百元不等,购置过程发生的税费都是固定的,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或未必合理的这费那税就多如牛毛了。


皮卡营运与非营运车辆惹争议


  当下在四省有关皮卡试点解禁政策施行后,也极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进城开禁的情况下,有关个人新购买非营运皮卡是否还需要办理营运证的问题,笔者只想提出自已的个人想法,以供参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的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即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运输活动的业户应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需要办理营运证。


皮卡营运与非营运车辆惹争议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非法营运的代价是相当大的,处罚相当严厉。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所谓的“非法营运”。交通执法和路政一般是不看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的,如果在执法检查中车上载有明显的生产原料,设备,产成品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东西时,一定会被处罚的,因为交通执法在界定营运非营运时往往界限比较模糊,况且如果是以罚款为目的所谓“钓鱼执法”,那车主只能自认倒大霉了。


  营运机动车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费用结算和收取报酬的运输应属于经营性运输,即以赢利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


  非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即不需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条件如下:


  1、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经营许可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或者仅在工矿区域内使用货运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的;


  2、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为本企业生产流通服务的;


  3、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000千克的自有货运汽车运送自有货物的。


  如果用户购买了皮卡,仅为本单位、本人自用生活服务车辆,理应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但实际在行驶过程中,车主在未办理营运证的前提下而拉载货物,已经构成无证运输,不管车主是拉自己的货物还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输货物,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都有权指证车主为非法营运。难免不会发生笔者在上述中那位拉家用装修材料的车主所遭遇罚款。


  因营运与非营运的界限非常模糊,跟以罚款为目的的肯定是说不清也道不明。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绝对是打不赢官司的,你无法证明你在无运输证和营运证的情况下,所拉货物是以营利还是非营利,如同当下社会上就不能证明“你爸你妈就是你爹你娘” 的道理一样,就可轻而易举地被定性为非法营运,不仅可被运管所扣车,还可列为无证非法运输罚款3-10万元。


  综上所述,利益厉害所在所为,因此笔者建议新购的个人非营皮卡车辆,最好每年花几百或上千元去办一个营运证和运输许可证,两证齐全双保险,花钱消灾,从而做好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的准备,以防哪一天不小心没注意被“钓鱼执法”者罚巨款和被扣车,以小失大而得不偿失。与此同时,也提醒个别新购的个人非营皮卡车辆是用来搞营运的,试图想借尸还魂、浑水摸鱼而蒙骗过关的车主,还是老老实实的办个营运证为好,因逃过初一却逃不过十五。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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