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在下乡货车补贴之列
2015-07-01 22:59:10 来源::中国汽车报 作者:admin
《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提出,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3月13日,《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发布,立即在国内轻卡和微车行业引起积极响应,各企业产品及网络下乡步伐明显加快,带动产品销量上升,给正在寒冬中的汽车市场带来丝丝暖意。
方案中明确了占微车销量1/4左右的微卡不包含在补贴范围内,成为微卡企业的一块心病。
● 按国标微卡不在补贴范围内
方案明确,“汽车下乡”的补贴车型是总质量1.8吨~6吨的货车和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
按照我国现行汽车分类标准《GB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轻型货车指总质量1.8吨~6吨(含)的货车,微型货车(微卡)指总质量在1.8吨及以下的货车。依据该标准,微卡不在“汽车下乡”补贴范围内。
● 多数微卡企业有1.8吨以上产品
微卡真的要与“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失之交臂吗?记者调查后发现,并非如此。目前,我国主要微卡生产企业都有总质量在1.8吨以上的货车,这部分车型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告诉记者,我国市场上销售的微卡70%在1.8吨以上,并且大部分微车企业都拥有1.8吨以上产品。1.8吨以下微卡的年销量只有5万~6万辆,市场份额不高。也就是说,大部分微卡都在补贴范围内。
河北长安汽车公司宣传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该公司销售微卡超过7.5万辆,其中1.8吨以上产品占70%左右。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关科负责人高兴地对记者说:“五菱小旋风单双排货车和五菱之光单排货车都在1.8吨以上,是五菱微卡的主力产品,基本在县级以下市场销售。补贴车型按1.8吨划分,对五菱微卡是重大利好,大部分车型都能享受政策优惠。”
昌河汽车销售公司市场部人士说,昌河福瑞达单双排货车去年50%的销量来自1.8吨以上产品,这一政策对昌河微卡是利好。他表示:“如果受补贴政策刺激,这部分车型的客户需求更加旺盛,我们会及时调整生产结构。”
哈飞汽车销售公司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按照这一规定,哈飞的单双排货车大部分都能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