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重要!重要!交警重新解读3月1日销分新规原创

2018-02-27 10:17:20 来源:皮卡网 作者:zhangmeiqing

  针对日前网络上广泛传播的3月1日销分新规的实施,目前交警重新进行了解读。注意!“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是误读,是某官方公众号对销分新规不正确的解读进行首发之后,加之全国各个主流权威媒体的转发议论,进而引得了社会大范围的误解。

  

重要!重要!重要!交警重新解读3月1日销分新规


  特别提示:没有通过网上渠道注册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驾驶人,依然可以通过各交通支、大队执法站窗口办理其他人机动车的违章。

  

  2018年3月1日起确实有销分新规的实施,但其是增加新的销分渠道,并非否定了以往的销分渠道。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等网上渠道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在提供方便的同时,减少了群众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新规实施后,驾驶人可处理车辆违法记分的自助渠道包含:1.全市各交通支、大队设置的自助执法终端;2.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3.“交管12123”手机APP。(有条件的地区的驾驶人还可在银行设置的自主执法终端和网上银行进行处理)

  

  同一用户同时绑定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同一用户累计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所有人不超过5个;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的非车主用户不超过3人。

  

  温馨提示

  

  1.目前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可到车管窗口办理,在办公时间均可受理,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2.办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请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3.未办理绑定备案业务的,仍可到执法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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